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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

收费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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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收费标准

(2024年5月31日经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

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)

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和赖以生存的重要支柱,是协会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,是建立协会与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前提。因此,在协会为会员提供相关服务、实现会员权利的同时,会员应缴纳会费。制定会费收取标准,以对会员负责、为会员服务的理念,严格经费使用程序,完善监督机制,为协会正常运行创造必要条件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监察部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务院纠风办等部委《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[2010]1182号)、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民发〔2007〕167号),参照各地行业协会的经验,考虑到有的会员单位经济现状,本着量出而入、缴费自愿的原则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并逐步使其规范化,以促进协会健康稳定的发展。

一、会费标准

按会员单位在协会中的地位,分会员、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理事长和理事长单位,确定不同的会费收取标准。

1、会员单位,每年交纳会费1000元;

2、理事单位,每年交纳会费4000元;

3、常务理事单位,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;

4、副理事长单位,每年交纳会费20000元;

5、会员自愿交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,应予以鼓励;加盟单位则根据本协会提供相应服务收取捐赠或赞助费,多交自愿。

6、个人会员不缴纳会员费。

 

二、会费的交纳管理

1、为便于管理,并保证协会活动经费相对充足,会员会费按年度进行交纳,一年交纳一次,一次交纳一年会费。会员会费的收取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1日。会员二年内不按期交纳会费的,视为自动退会,予以注销会籍。

2、交费实行先汇款后开票据的程序。一律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不许打白条和开无效收据。汇款和邮寄票据一律使用实名制,减少失误。

3、协会每年下半年对拖交会费的单位发一次催交会费的提示函,以保证会费交纳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4、按协会章程规定,每一个会员单位都应自觉、积极地足额交纳会费。若会员单位确有特殊情况,可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缓交、减交或免交的书面申请,交理事会审定。

 

三、本办法经2024年5月31日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实施。

四、本办法由理事会负责解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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